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朱村综合业务场所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ZCQC2300FD03033)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ZCQC2300FD0303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朱村综合业务场所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朱村综合业务场所租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兴波石雕工艺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朱村街山田村大头冚(土名)

6,114,469.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朱村综合业务场所租赁):

服务类(广州市兴波石雕工艺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朱村综合业务场所租赁项目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执行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执行

6,114,469.2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燕妮、郑中宏(采购人代表)、严海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项目的预算金额6,120,000.00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预算金额在100万以下的,代理服务费按1.5%计算;101万到500万的,按0.8%计算……
3)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朱村综合业务场所租赁

5.20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期必出号码或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朱村综合业务场所租赁)评审情况: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广州市兴波石雕工艺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114,469.2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府佑路99号

联系方式:020-32858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下期必出号码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20-83576900

 

本公告附件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朱村综合业务场所租赁项目

 

下期必出号码

2023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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