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箱房式)项目(项目编号:GZCQC2400HG0900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箱房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QC2400HG09003
项目名称:“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箱房式)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箱房式)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箱房式)项目 |
650(平方米)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箱房式)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箱房式)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禺山大道82号
联系方式:020-84611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下期必出号码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020-83576900
本公告附件如下:
1.“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箱房式)项目委托协议
2.“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箱房式)项目招标文件
下期必出号码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