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络和视频会议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编号:GZCQC0701HG11024)
各投标人:
我公司就2008年4月23日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络和视频会议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采购编号:GZCQC0701HG11024)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一)、应更正的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四、设备材料清单”的“4.1中控室”中的“2.01、2.02、2.05”, “4.2 B1会议室”中的“3.01、 3.02、3.03、3.04、3.05、3.07、3.08、3.10、3.11、3.12、3.13”,“4.3六楼会议室”中的“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的参考品牌”。
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4.1中控室”中的“1.09:DVD播放机”数量为1台。
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四、设备材料清单”的“4.1中控室”中的“1.10:等离子显示屏,50英寸,与原控制室型号一致,参考品牌为NEC、东芝、SONY。”
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四、设备材料清单”的“4.3、 六楼会议室”中的“4.09:窗帘”。
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四、设备材料清单”的“4.3、 六楼会议室”中的“6.02:新装电动遮光卷帘机及丝印”。
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三、主要设备的选型”的“3.6、 多点会议控制器选型”。
(二)、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四、设备材料清单”的“4.1中控室”中的“2.01、2.02、2.05”, “4.2 B1会议室”中的“3.01、 3.02、3.03、3.04、3.05、3.07、3.08、3.10、3.11、3.12、3.13”,“4.3六楼会议室”中的“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的参考品牌”将“Creator”删掉。
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4.1中控室”中的“1.09:DVD播放机”数量更正为2台。
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四、设备材料清单”的“4.1中控室”中的“1.10:等离子显示屏,50英寸,与原控制室型号一致”,原控制室品牌为NEC。
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四、设备材料清单”的“4.3、 六楼会议室”中的“4.09:窗帘”增加了“窗帘规格为:2m×2m”。
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四、设备材料清单”的“4.3、 六楼会议室”中的“6.02:新装电动遮光卷帘机及丝印”名称更正为“6.02:新装帘(带花纹)”。
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的“三、主要设备的选型”的“3.6、 多点会议控制器选型”的具体要求更正如下:
“支持混速功能,128kbps至2Mbps多码率实时转换,适应不同带宽网络、不同性能终端同时接入
支持手动呼叫和自动呼叫,可配置会议模板
具有断点重连功能,适应复杂的网络环境,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支持主席端远程摄像头控制(FECC)
能够满足7×24小时运行需要,MTBF大于60000小时
超强兼容性,主流终端(TANDBERG、Polycom、VCON、VTEL、Aethra、SONY等)完美互通
支持主流MCU级联
采用WEB技术远程维护配置及管理MCU
全中文界面,支持用户界面定制
分会场轮询及自由切换功能
单机接入量:大于24路 1920kbps
ITU-T标准:
会议标准: H.323v2 H.225 H.245 RTP/RTCP
视频协议: H.261 H.263 H.264
音频协议: G.711 G.722 G.723.1 G.728 G.729
数据协议: T.120
网络接口: 10BASE-T/100BASE以太网RJ45接口
会议控制方式: 语音激励 主席控制 导演控制 轮巡显示 连续出席
平均无故障时间: 大于55,000小时”。
(三)、更正日期:2008年5月6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在文末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强路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下期必出号码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499619
3、采购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0-83576900
下期必出号码
2008年5月6日
签收处: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