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2023年公路养护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编号:GZCQC2300HG0500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CQC2300HG0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2023年公路养护专用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的部分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11 14:30:00,更正为:2023-7-24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7-11 14:30:00,更正为:2023-7-24 14:30:00。
1、采购文件P5-P7“1.主要商务要求”更正为:
标的提供的时间 |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70%,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项目余款(合同金额的70%)。 注: 1.中标人凭以下资料申请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局下达资金时间为准:(a)合同;(b)货物收货清单;(c)验收调试合格报告(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d)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实际付款时间及金额以支付部门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车辆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出厂年份须为合同签订日之起的前一年内),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车辆具出厂合格证,车架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3、中标人应将车辆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维(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4、配送货物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数量。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市场价、数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6、本项目属车辆类货物,合同生效2个月内必须正当合法依规上广州车牌,车辆所有者为采购人。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交货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为合法的、全新的、安全的、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与采购人需求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出现偏差(“★”条款除外,“★”不得出现偏差),投标人应该列出设备的差异数据,并出具质量保证承诺,如果没有列明偏差则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反国家有关行业安全和质量规定及违法侵权等,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负全责。 2、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造成的货物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日起计。 (1)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整体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洪水、地震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2)当设备出现故障,接到通知后的1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满后,中标人要提供优质的服务,定期巡访,提供保修保养服务。 (3)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人员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下列情况中标人不负责免费保修: ①采购人不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 ②擅自改装设备; ③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5)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采购人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行。 (6)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质保期过后,仍须提供终身维修,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免收工时费和差旅费。 3、培训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技术培训服务,培训方案包括在投标文件中; 2)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3)培训时间与日期须在合同生效之后尽快安排。 |
2、采购文件P8“附表一:采购一辆扫路车”序号20更正为:采用大容积清水箱,可连续长距离作业,驾驶室与副发动机通过清水箱隔离,以减少操作人员耳边作业噪声。
3、采购文件P25-P27“3.详细评审”,更正为
采购包1(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2023年公路养护专用设备购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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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9.0分 技术部分51.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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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扫路车技术规格参数及性能要求响应情况 (19.5分) |
根据《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扫路车”的技术规格参数及性能要求与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全部技术规格参数及性能要求完全满足或者优于的,得19.5分;“▲”技术参数(共6项)指标不满足,每项扣2分;非“▲”和非“★”技术参数(共15项)指标不满足,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如采购人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人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人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或参数不满足的都视为负偏离。 |
自卸式垃圾车技术规格参数及性能要求响应情况 (10.0分) |
根据《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自卸式垃圾车”的技术规格参数及性能要求与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全部技术规格参数及性能要求完全满足或者优于的,得10分;“▲”技术参数(共3项)指标不满足,每项扣2分;非“▲”和非“★”技术参数(共8项)指标不满足,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如采购人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人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人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或参数不满足的都视为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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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垃圾运输车技术规格参数及性能要求响应情况 (10.0分) |
根据《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桶装垃圾运输车”的技术规格参数及性能要求与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全部技术规格参数及性能要求完全满足或者优于的,得10分;“▲”技术参数(共3项)指标不满足,每项扣2分;非“▲”和非“★”技术参数(共8项)指标不满足,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如采购人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人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人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或参数不满足的都视为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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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产品认证(节能产品、环境保护标志产品)情况 (5.0分) |
在本次项目采购扫路车、自卸式垃圾车、桶装垃圾运输车(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上述产品均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5分;只有任意2类产品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3分;只有任意1类产品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详情”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的查询打印页或公示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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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方案及验收方案 (6.5分),(等次分值选择:0.0;1.5;3.5;6.5;) |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对交货及验收要求的要求制定交货方案及验收方案: 1.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中对交货及验收要求的,得6.5分; 2.有一项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中对交货及验收要求的,得3.5分; 3.有两项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中对交货及验收及培训要求的,得1.5分; 4.其他或未提供交货方案及验收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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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 (5.0分) |
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同类型销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5分。 注:1、同类型产品是指采购需求中任意一类产品; 2、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3、同一项业绩涉及多种同类型产品,按所提供的同类型产品种类数分别计分; 4、提供多项业绩为同一种产品也可计分。 |
售后服务及培训服务承诺 (6.5分),(等次分值选择:0.0;1.5;3.5;6.5;) |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对售后服务及培训服务的要求提供承诺: 1.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中对售后服务及培训服务要求的,得6.5分; 2.有一项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中对售后服务及培训服务要求的,得3.5分; 3.有两项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中对交货及验收及培训要求的,得1.5分; 4.其他或未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服务承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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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信誉及履约能力情况 (3.0分) |
投标人信誉及履约能力情况: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可得3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的查询打印页或公示截图,不提供或经查询无效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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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可追溯性情况 (4.5分) |
为了保证产品具有追溯性且保证质量,投标人为所投产品(扫路车、自卸式垃圾车、桶装垃圾运输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授权书扫描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核对),每提供一种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材料得1.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可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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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内容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2、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桥路62号
联系方式:020-82752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下期必出号码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020-83576900
下期必出号码
2023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