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建设规划及地区规划师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CQC2200FG02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建设规划及地区规划师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要求;
2.明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商务部分的评审以哪一方计算。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5-17 14:45:00,更正为:2022-05-27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5-17 14:45:00,更正为:2022-05-27 14:30:00。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的第二大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第3小点“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情形的价格扣除比例由8%更正为10%;
计算公式更正为: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的第二大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第3小点“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情形的价格扣除比例由2%更正为3%;
计算公式更正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第四章“评标”的第三大点“评审程序”的第3小点“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按主体方情况进行评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内容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2、请各供应商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在更正公告上盖章签字后即回传下期必出号码(传真:020-83499619,邮箱:[email protected])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3、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
联系方式:020-8218570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下期必出号码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020-83576900
下期必出号码
2022年05月11日